各有关涉案企业: 2005年7月7日,欧盟委员会发布官方公报决定对原产于中国的皮鞋(税号为6403、640510)开始反倾销调查。 根据《出口产品反倾销应诉规定》,中国轻工工艺品进出口商会受商务部委托,具体负责企业反倾销应诉的组织协调工作。为维护我国鞋类产品出口的海外市场,保护我国鞋类产品生产商和出口商的合法权益,中国轻工工艺品进出口商会拟于7月11—13日在广州市召开应对协调会,为企业介绍有关案件情况,并向企业推荐律师。鉴于此案的重要性,商务部公平贸易局领导届时将出席会议,并做重要指示。 据了解贵企业已为涉案企业之一,贵公司可派员参加此会。并将参会人员名单直接反馈至轻工商会。 轻工商会 联系人:周佳佳、焦辉 电话:010—67732674、87789001、67732705 传真:010—67732674、67732698 广东省外经贸厅联系人:陈亚子、王洪 电话:020—38814597、38819917 传真:020—38802373 (欧盟对我鞋类反倾销有关事项可登入省鞋业行业协会网站(www.fsacn.com)可查看,有关情况也请反馈到省鞋业行业协会秘书处) 福建省鞋业行业协会秘书处 传 真:0591—87533046 福建省鞋业行业协会秘书处 2005年7月7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