泉州市政府近日出台《洛阳江流域水环境综合整治方案》(以下简称《方案》),制订了洛阳江流域水环境整治的近、远期目标。在近期目标中将对洛阳江流域内的17家工业企业进行监管。
根据《方案》,近期目标截至2005年12月30日,远期目标截止至2010年12月30日。
近期目标:排污单位全部配套污设施
据了解,近期目标将达到以下三方面效果:工业污染源稳定达标排放,工业废水排放达标率达100%;在确保饮用水源地各地级保护区水质达标的基础上,流域水环境质量有明显提高;河道两岸固体废物、垃圾基本清除,两岸环境的脏、乱、差等现象基本得到解决。
有关部门还将在近期加强对洛阳江流域内17家工业企业的监管,要求各排污单位全部配套建设污水处理设施,并保持正常运行,确保稳定达标排放。 其中有六家鞋类企业接受,它们分别是洛江金峰鞋业、洛江万达利鞋材、洛江超盛鞋业、洛江金泰利鞋服、泉州市金奇宝鞋塑有限公司、泉州市洛江永盛鞋塑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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