年销售额达上百亿美元的美国耐克公司(下称“耐克”),在中国大陆的全资子公司――耐克(苏州)体育用品有限公司(下称“耐克苏州”),并非耐克公司全额出资。除土地与厂房外,其他费用都由耐克的第二大OEM(原始设备生产商)合作伙伴――丰泰企业(9910.TW)来承担。而丰泰企业也正在盘算着:一旦时机合适,将买下耐克苏州100%的股份,名正言顺地成为其主人。
丰泰出资买设备、付人工费
耐克中文网站上这样写道:“耐克于1996年正式在中国成立了全资子公司――耐克(苏州)体育用品有限公司。”据有关人士透露,耐克在太仓的这家公司总投资额为数千万美元。
据悉,该企业的内部管理人士,都是台湾地区丰泰企业的原班人马。
丰泰企业的一位内部人士透露,耐克苏州的所有机器设备、人事管理、员工的薪酬、福利等,全都由丰泰出资,该工厂是耐克鞋的主要生产基地之一,也是丰泰在华东的唯一一家“生产公司”。“在管理、人事上,耐克苏州与我们在福建自有基地的员工,并无实质性差异。”而问道耐克是否参与了这家公司的管理呢?这位人士则不愿多说。
“耐克苏州共有4500名职工和8条生产线。”丰泰企业新闻发言人陈小姐6月17日表示,耐克苏州事关丰泰的业绩兴衰。设耐克苏州实为取得行销权。以这种“耐克壳,丰泰核”设立公司的方法,在丰泰企业仅此一例。
金世永业主任律师刘军厂观点明确:这家公司的经营,从表面上看没有问题。从法律角度而言,在国家颁发的经营许可证上,如果公司的业主是“外资企业”,那么,这类“壳”的经营就没有违法。即使台企管理并支付这家企业的工人薪水和保险等,都无可厚非。“这也是耐克OEM的高明之处。”刘律师补充道。
耐克之所以要投资一个“壳”,原因就是耐克需要拿到两大资质:在华出口权和中国当地销售权。此前,某些业内人士曾分析,耐克是自己承揽出口业务的,并没有外包给第三方的进出口贸易公司。根据我国有关法律,外资要获得这些权利,必须要有一个制造类的工厂“打底”。
《中华人民共和国外资企业法实施细则》中第43、44条中明确提到,外资企业可以在中国市场销售其产品、自行出口本企业生产的产品。
不难看出,耐克在中国大陆,除大量的营销推广外,其在生产方面花的所有“真金白银”也就是耐克苏州的这块地皮和厂房。
丰泰有意买下耐克苏州
丰泰企业的下一步,不是在祖国大陆大规模扩厂,而是计划买下“耐克苏州”。丰泰的一位不愿意公开姓名的中级管理人士透露,太仓工厂是丰泰等待良久的一个收购目标。“丰泰经营了这么多年,耐克苏州已经是丰泰不可分割的一部分了。最近,《外商投资商业领域管理办法》的出台,将是我们最有利的收购机会。”
提起该基地,丰泰陈小姐说:“我们在福建有31条生产线,而在丰泰则有8条生产线,这39条线构成了公司在祖国大陆的生产体系。因此,耐克苏州对我们的经营规划很重要。”
除生产基地之外,丰泰也有销售网络。如在上海和青岛的跨世体育公司就是丰泰的控股公司。丰泰的想法是,将生产、销售以及后续服务等串成一条线,加强公司在大陆耐克产品的整体作战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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