古代奥运会是严格禁止妇女参加或观看比赛的,触犯条例的妇女将受到从山崖上抛下摔死的处罚,也许是因为男运动员都在赤身竞赛。1896年,当第一届现代奥林匹克运动会在雅典举行时,参加运动会43个小项目竞争的全是清一色的男选手,妇女仍然被排除在现代奥运赛场之外。
那时候,有人甚至认为妇女跳远的长度不能超过她们身长的三分之二,跳高的高度不能超过自己的膝盖。如超过这个极限,会损害她们的身体器官,并对所生子女的健康产生不良影响。
顾拜旦的奥林匹克理想仅限于男子。他认为:“女人的荣耀来自于她生孩子的质量和数量。在体育方面,她最大的贡献是鼓励她的儿子创出佳绩,而不是自己去破纪录。”
因此,第一届奥运会就沿袭了古代奥运会的传统,将妇女排除在外,不设女子比赛项目。但一位名叫梅尔波梅尼的妇女在要求参加马拉松比赛的请求被大会拒绝后,仍以4个半小时跑完全程,她的勇敢行动无疑是对当时传统观念和社会习俗的一次挑战。
女子首次进入奥运赛场是在1900年巴黎举行的第二届奥运会上,19名女选手参加了网球和高尔夫球的比赛。尽管这次女子参赛并未得到国际奥委会的正式认可,但开创了女子迈向世界体坛的先河。
1920年比利时奥运会上,美国女游泳运动员布莱雷,在本届奥运会上获得了自由泳比赛的100米、300米和4×100米接力的3枚金牌,被誉为“女飞人”。有一次她在纽约曼哈顿海滩穿着游泳衣游泳,引来了一群围客,她这身装束,在当时是个伤风败俗的举动。曼哈顿警察当局以在公开场所裸体游泳有伤风化为由逮捕了她。后因公众的强烈抗议,她才得以释放。后来,她在纽约发起了“学游泳”运动,吸引了许多妇女冲破世俗参加游泳健身运动。

1912年的英国女游泳队员已经开始穿透视装了
但在1924年巴黎奥运会女子800米赛跑中,6名选手都因体力不支在达到终点前摔倒在地。本来就反对将女子田径列入奥运会比赛项目的人士认为800米赛跑超出了女子体能的极限。国际田联作出决定取消了这个项目,直到32年后,1960年的罗马奥运会才重新恢复。
第二次世界大战后.女运动员的参赛人数逐渐增加。1996年第26届亚特兰大奥运会上,共3626名女运动员参加了这届赛事,中国、加拿大、丹麦等国的女运动员人数甚至超过了男性,连受宗教教规限制十分严格的伊朗,也派出了一名女选手参赛。
现国际奥委会规章规定,今后凡要进入奥运会的体育项目,首先必须包括有女子项目才能被考虑。一百多年来妇女参与奥林匹克运动的历史,从另一个侧面反映了全世界妇女解放运动的历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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