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申请人需提交的文件清单・工厂首次申请需提交的文件: 1.授权人签字确认的CQC认证申请书(产品型号规格、组成和面辅料清单,加工过程中使用的染化料、助剂清单,产品描述)。 2. 申请人工商注册证明、组织机构代码证书复印件各一份。 3. 申请人为销售者、进口商时提交销售者和生产者,进口商和生产者订立的相关合同副本。 4.代理人的授权委托书。(若有) 5. 制造商的工商注册证明、组织机构代码证书复印件各一份。 6. 生产厂的工商注册证明、组织机构代码证书复印件各一份。 7. 商标的注册证明。 8. 工厂审查调查表。 9. 一致性声明。 10. 同一单元内, 产品的差异描述。 11. 产品加工厂概况。 12.产品的加工工艺流程简述。 13.生产/检测所需的主要设备、仪器清单 ・获证后的变更申请需提交的文件: 1. 经授权人签字确认的CQC变更申请书。 2. 认证证书的复印件(不涉及证书内容的变更)。 3. 认证证书的原件(涉及证书内容的变更)。 4. 与变更申请中更改内容相关的证明材料。 二、CQC标志认证收费标准・CQC标志认证收费包括: 1. 申请费600元/单元 2. 证书费:每张证书1000元 3. 标志使用管理费:1000元/年 4. 工厂检查费: 6000元。 三、鞋类产品认证分类、标准、送样,检测及申请单元划分 序号 产品名称/型号 检测标准 工厂质量保证能力要求为保证批量生产的认证产品与已获型式试验合格的样品一致性,工厂应满足本文件规定的产品质量保证能力要求。 1.职责和资源 1.1 职责 工厂应规定与质量活动有关的各类人员职责及相互关系,且工厂应在组织内指定一名质量负责人,无论该成员在其他方面的职责如何,应具有以下方面的职责和权限: a) 负责建立满足本文件要求的质量体系,并确保其实施和保持; b) 确保加贴自愿性认证标志的产品符合认证标准的要求; c) 建立文件化的程序,确保认证标志的妥善保管和使用; d) 建立文件化的程序,确保不合格品和获证产品变更后未经CQC 确认,不加贴自愿性认证标志。 质量负责人应具有充分的能力胜任本职工作。 1.2 资源 工厂应配备必须的生产设备和检验设备以确保持续、稳定地生产符合认证标准要求的产品;应配备相应的人力资源,确保从事对产品质量有影响工作的人员具备必要的能力;建立并保持适宜产品生产、检验、试验、储存等必备的环境。 2.文件和记录 2.1 工厂应建立、保持文件化的认证产品的质量计划或类似文件,以及为确保产品质量的相关过程有效动作和控制所需要的文件。质量计划应包括产品实现过程、检测及有关资源的规定,以及产品获证后对获证产品的变更(标准、工艺、材料、零件等)、标志的使用管理等的规定。 产品的企业标准或规范应是质量计划的一个内容,其要求应不低于有关该产品的国家标准要求。 2.2 工厂应建立并保持文件化的程序以对本文件要求的文件和资料进行有效的控制。这些控制应确保: a) 文件发布前和更改应由授权人批准,以确保其适宜性; b) 文件的更改和修订状态得到识别,防止作废文件的非预期使用; c) 确保在使用处可获得相应文件的有效版本。 2.3 工厂应建立并保持质量记录的建立、标识、储存、保管和处理的文件化程序,质量记录应清晰、完整,以作为产品符合规定要求的证据。质量记录应有适当的保存期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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