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鞋业门户网

 找回密码  立即注册
信息资讯 政策法规 协会资讯 产业聚合 福建鞋业 人才专区 福建童鞋 时尚鞋品 会员介绍 协会之窗 会客厅

鞋类贸易磨擦案频频发生 应鼓励企业积极应诉_2004年11、12月号_《福建鞋业》_福建鞋业门户网

2005-4-3 01:00| 发布者: admin| 查看: 768| 评论: 0

摘要: 1.据欧盟消息,到2004年底,欧盟将终止对部分进口鞋实施的数量限制,并在2005年始全面开放进口限制,同时为保护本土制鞋业的发展,欧盟正初步考虑展开调查,以决定

1.据欧盟消息,到2004年底,欧盟将终止对部分进口鞋实施的数量限制,并在2005年始全面开放进口限制,同时为保护本土制鞋业的发展,欧盟正初步考虑展开调查,以决定是否针对某些进口鞋采取市场保护或反倾销措施,进一步对我国制鞋业制造国际贸易壁垒。

2.近日,欧盟已经宣布对从中国进口的部分纺织面鞋征收49.1%的反倾销税,并裁定我国皮鞋对欧盟出口价不得低于5.7欧元/双。

3.2004年11月10日,加拿大边境服务署通知我驻加拿大使馆经商参处,决定对原产于中国的防水鞋和塑料或橡胶鞋底产品发起反倾销行政复审,调查期为2003年7月1日至2004年9月30日。本次复审将于2005年5月9日前结束,接到调查问卷的出口商和生产商需于2004年12月17日前提交答卷。加拿大于2000年5月12日立案对上述产品进行的倾销调查,并于同年12月8日做出终裁,裁定被调查产品对加国内产业造成损害威胁,并对上述产品征收反倾销税。

中国是一个鞋业大国,中国目前年产鞋近70亿双,约占全球产鞋量的六成。我国制鞋业目前面临的挑战主要是国际方面遭遇各国贸易保护主义壁垒,如限价、征海关附加税等。另外,我国制鞋业还要面临国际方面制造技术性贸易壁垒(有些被称为“绿色壁垒”),如欧盟“兰染料禁令”、“偶氮染料禁令”、“关于化学品的注册、评估、许可管理办法”,对制鞋材料的偶氮染料、甲醛、镍等的严格规定,提高了检测标准。同时,还有国外竞争,意大利、巴西、印尼、越南等国家制鞋业与我国制鞋业的竞争及鞋类取消配额、零关税等问题都严重困扰着我国制鞋业的发展,是鞋业面临的新挑战。同时近一两年来频繁的国际反倾销案件也经常让企业陷入被动的挨打局面。

面对国外的反倾销诉讼,中国企业更多的是选择回避,而实践证明,只要充分利用WTO的规则,在反倾销案中是可以取胜的,关键是要有一个清醒的大脑,必须把规则吃透。在中国企业反倾销失败的案例中,有相当一部分是企业不积极应诉造成的,而通过努力应诉的企业与不应诉的企业最后所裁定的倾销幅度有相当大的差别--今年5月份结案的彩电案中,中国的厦华、康佳两家应诉企业分别被裁定4.35% 、11.36%的倾销幅度。而国内其他未应诉企业则被裁定78.45%的倾销幅度。在西方的法律观念中,原告来投诉,原告提供信息,如果被告缺席,原告提供的信息就是裁判的依据。

行业要自律,企业当自强。有的企业就是愿意卖低价,形成恶性竞争,“窝里斗”,结果授人以柄。对这种情况,进出口商会和皮革工业协会应当责无旁贷地担起这个责任。可以采取同行业协议价,把主要的进出口企业找来大家商议价格,定下一个统一价,让所有的企业代表签字。以后凡是出口的商品低于这个价格,商会不盖章,出不了海关。

同时,国内的相关部门可以制订相应的条款鼓励企业积极应诉。例如,美国在2000年10月提出的《2000年持续倾销与补贴抵消法案》,就是所谓的《伯德修正案》,根据该法案,美国政府会将上一年度向外国公司征收的反倾销和反补贴税款,按比例直接分配给提起和支持反倾销和反补贴诉讼的本国公司,而不是全部上缴财政部。这样,对于美国企业来说,打赢官司不仅可以使竞争对手大幅提高关税成本,还可以从政府手中间接拿到竞争对手付出的成本,可谓是一举两得。从这个角度出发,国内的鞋革行业或者相关部门是否也应该制订出相应的举措来助力中国企业积极应诉,只要积极应诉就给予一定的精神或物质奖励,如应诉成功,奖励额度相应提高。中国的制鞋企业以中小企业为主,他们是鞋类出口贸易的有力支柱,但抗风险、反贸易保护的能力明显弱于强势行业,更需要政府的有力支持。行业应利用外贸发展基金,支持中国小企业出口参展,对中小企业反倾销应诉基金应给予更多的补助与重视。

当然,要从源头上解决反倾销的问题,最根本的还是要规范企业的自身行为。加强实施市场多元化战略、营销战略,要以非价格竞争为主;力促加工贸易转型升级,通过创品牌,开办专卖店,投资办企业,境外加工生产,并收购国外企业或品牌,同时参股其中等;另外,还要提高企业管理水平,完善行业标准,实行规范化生产,强化行业自律,建立预警机制,提高应对能力。

(2004年12月)




鲜花

握手

雷人

路过

鸡蛋

最新评论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