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晋江市首例:台胞当上鞋类设计个体户_国内动态_信息资讯_福建鞋业门户网

2006-4-5 01:00| 发布者: admin| 查看: 74| 评论: 0

摘要:   3月30日下午,台胞陈恩明先生欣喜地从晋江工商局注册科工作人员手中接过“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成为晋江首位台湾居民个体户。     台胞陈恩

  3月30日下午,台胞陈恩明先生欣喜地从晋江工商局注册科工作人员手中接过“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成为晋江首位台湾居民个体户。 

    台胞陈恩明先生公司位于晋江青阳曾井,经营项目是鞋类设计,公司主要将设计好的各类鞋样,寄往台湾,发展两地鞋业贸易。 

    “国家政策允许我在这落户,我感到非常高兴。”陈先生说,他在台湾已有多年鞋业工作经验,七八年前就开始在晋江与台湾两地往来。陈先生得知,今年2月10日泉州市工商局出台了《台湾居民在泉州市申办个体工商户登记暂行规定》,允许台胞在晋江申请个体工商户,于是就提出了申请。 

    陈先生向晋江市工商局提出申请后,工商部门经过指导并审核后,很快为陈先生办理好了工商营业执照。3月30日下午,晋江市工商局注册科的工作人员把办理好的营业执照送到其手中。至此,陈先生成为晋江首位台湾居民个体工商户。 

    相关链接: 

    台湾居民在泉州市辖区申请办理个体工商户设立登记时,应当备好备足并提交6种相关前置审批材料: 

    1、申请人签署的《个体工商户(台湾居民)设立登记申请书》; 

    2、申请人的身份证复印件及台湾居民往来祖国大陆通行证复印件(提供原件核对); 

    3、申请人在泉州市的暂住证明; 

    4、经营场所证明; 

    5、经营项目涉及国家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必须办理前置审批的,还应提交有关审批文件资料; 

    6、国家法律、法规规定提交的其他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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