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发改委财政金融司副司长郭向军在近日举行的中国中西部国际投融资高峰论坛上表示,今后,我国将采取四项措施,在股权投资等方面优先对中小企业进行支持。 首先,对创业投资企业给予一定的税收优惠政策。主要是允许创业投资型企业将投资额抵扣所得税,预计近期就可以实施。
其次,设立一些创业投资引导基金,引导社会资金流向创业投资企业,特别是投资于起步期的企业,弥补这些企业在投资成长期、成熟前期的资金不足。
第三,允许保险资金建立投资公司。2005年,国务院的有关文件已经允许保险资金建立投资公司,目前保监会正在会同有关部门制定有关管理办法。
第四,完善创业投资退出渠道。证监会已经适时提出要推出创业板。郭向军说,通过推出创业板可以为创业投资企业创造更好的投资渠道,推动我国的创业投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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