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从2005年2月1日我国出口到欧盟的产品实施“事先进口许可监控”以来,截至到2月28日我出口到欧盟遭监控的鞋类产品均出现明显的量增价减的现象。 这种现象的产生,对中国鞋类出口欧盟市场及自身的发展非常不利。过度的量增价跌极易引发欧盟对我国鞋类产品启动贸易保护措施,如反倾销、一般保障措施、甚至特保。欧盟设立自动监控体系的目的也就在于为日后采取上述贸易保护措施收集证据,提供法律依据。而一旦欧盟设限,对中国鞋类产品启动反倾销措施,将会用征收高额关税的方法阻止中国鞋类产品进入欧盟市场,这将对我国鞋类出口造成严重损害。我们不但会失去几十年辛勤开拓的欧洲市场,同时也会加剧其他市场的竞争程度。失去市场,企业就失去了生存的希望,其后果是非常严重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