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7-3-2 01:00| 发布者: admin| 查看: 78| 评论: 0
据悉,对未经省级以上监督抽检、定检的申报产品,省质监局将组织各有关法定检验机构对其进行抽检。为减轻企业负担,申报产品在近3年内接受过2次省级以上质量监督抽查并合格的,均免于抽检;从3月底开始至6月10日,组织开展2007年福建名牌产品的市场用户评价工作,7月报省政府批准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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