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纵然是敌众我寡,纵然是身陷重围,但是我们敢于亮剑,我们敢于战斗到最后一个人。一句话,狭路相逢勇者胜,亮剑精神就是我们这支军队的军魂。剑锋所指,所向披靡!”这是《亮剑》里李云龙的一句经典独白。
亮剑精神具体来说就是从思想上跳出人们思想上固有的圈子,敢于做别人认为不可能做到的事情。正如剧中所描述的,在战争年代,共产党领导的解放军用小米加步枪的劣质装备,凭着没有经过充分军事素质训练的农民战士,赶走日本侵略者,埋葬蒋家王朝,靠的正是这种敢想,敢做的革命精神。而今天,当我们面对全球经济一体化的复杂经济环境下,依然需要我们克服困难,敢于创新,勇于挑战比我们强大的竞争对手,打造自己的品牌旗舰,打入国际市场,谋求更高的经济回报!
提起出口,我们的制鞋企业家们,尤其是中小鞋企的企业家们都有几分落寞。从他们的回答,我们深刻感受到实际上他们心里并不缺乏这样的强烈的打造自我品牌的意识,但他们同时在强调这样那样所面临的困难。诚然,他们所说的的确是中国中小企业,尤其是民营资本所面临的一些具体的困难。来自政策面,资金面的支持仍然没有充分向他们这些最有活力的群体倾斜;他们的脚步还很稚嫩,不少的企业还停留在到底能不能生存下去的基本问题上。对于他们而言,创建自己的出口品牌的确看似有点遥远。但我们不要忽视,他们依然不是没有成为未来出口品牌的可能,他们甚至有着大企业所不具备的优势和能量,关键在于他们是否发现了这些隐含着的机会,并敢于善于利用。 作为那些取得行业龙头地位的企业,他们拥有强大的生产制造能力,优良的技术水平,充分的融资渠道,所面对的往往也是强大的国外进口商。这些国外进口商资金实力雄厚,拥有着强大的销售渠道和被广为人知的成熟品牌,可以迅速把大宗货物分销出去。这些强大的优势使我们的行业龙头不得不依赖这些进口商已经建立的渠道,不敢在谈判桌上就品牌问题讨价还价。因为失去了这些重要客户,势必要影响自己产品的销量,从而影响自己的设备人员利用率,使企业陷入困境。所以很多大型企业选择靠大客户走量维持成本,从小客户手里要利润的经营模式。 而小企业则不然,他们生产能力有限,建厂时间短,没有行业老大哥那么多沉重的负担,所面对的也多数是和他们同样规模的中小进口商。这些进口商没有强大的分销渠道,在国内也没有建立起强大的品牌效应,所以在是否使用自己品牌的问题上就不会像大买家一样坚决。他们喜欢OEM,很大程度上是处于对商业机密的保护,不想让自己的客户和竞争对手知道自己的采购源头。很多时候,他们在合同中不会提出必须使用他们的标志,而给我们留下用自己品牌出口的空挡。 商业合作中的游戏规则就是只要在合同没有禁止的就可以做,就像李云龙一样,只要上边没有禁止我打鬼子,我打了,哪怕是私自调动部队,只要取得成功,就不算违反纪律。比如我们可以在包装箱的正面打上客户的公司名称,标志,在包装箱的侧面打上一个小号的我们的标志。我们甚至可以在正面打上公司为xx公司制造等等,或者干脆使用自己的品牌包装出口,用这些方式达到使用自己品牌出口的目的。总之,只要客户没有事先提出声明,我们都可以去做。这谈不上违反合同。有些时候我们企业会担心这样是不是引起客户的反感,会不会因此失去来之不易的订单。如果这样想,我们就永远跳不出成规给我们划定的圈子!作为一个出口商,我们要抓住一切可乘之机宣传自己,让越来越多的客户认识自己,了解自己。而这种动机是完全正当的,也是被广泛理解的。当我们抱着一种无所畏惧的心态,坚定的推广我们自己的品牌的时候,并为此不断探索付出的时候,我们就迈出了自己走向自我品牌创立的第一步。而如果永远担心这样的行为会得罪客户,失去订单的话,那么就永远走不出这个已经被别人画好的圈子,只能是固步自封。何况你怎么知道,你的客户就不能接受这样的行为呢?所以我们的中小出口商不要被自己的想象所吓倒,要敢于亮出品牌,宣传自己。而这样的行为也许会付出一些失去客户的代价,但从长远来看,会有越来越多的进口商通过你的出口包装上的名称品牌,认识你,了解你,从而带来更多的客户和商业机会,相比较而言,这种冒险无疑是值得的。 当然,创造一个广为国外消费者认可的品牌,无疑需要时间的积累,研发的创新,技术的进步,持之以恒的质量监管等等,非上述偶尔小打小闹就能够办到。而这些都需要我们的政府相关职能部门能够给我们的中小企业更多的关怀与支持,扩宽他们的融资渠道,使他们得以迅速做大做强,从而成为一个个具备一定的自主研发能力和强大品牌宣传能力的实力企业。这将是一个地区乃至一个国家民族的长远之道。而只有这样的具备自有出口品牌的企业越来越多,我们的民族才能在世界经济大潮中屹立于不败之地,实现从一个制造大国变成一个创造大国和品牌大国的伟大转变。“ 纵然是敌众我寡,纵然是身陷重围,但是我们敢于亮剑,我们敢于战斗到最后一个人。一句话,狭路相逢勇者胜,亮剑精神就是我们这支军队的军魂。剑锋所指,所向披靡!”这是《亮剑》里李云龙的一句经典独白。
亮剑精神具体来说就是从思想上跳出人们思想上固有的圈子,敢于做别人认为不可能做到的事情。正如剧中所描述的,在战争年代,共产党领导的解放军用小米加步枪的劣质装备,凭着没有经过充分军事素质训练的农民战士,赶走日本侵略者,埋葬蒋家王朝,靠的正是这种敢想,敢做的革命精神。而今天,当我们面对全球经济一体化的复杂经济环境下,依然需要我们克服困难,敢于创新,勇于挑战比我们强大的竞争对手,打造自己的品牌旗舰,打入国际市场,谋求更高的经济回报!
提起出口,我们的制鞋企业家们,尤其是中小鞋企的企业家们都有几分落寞。从他们的回答,我们深刻感受到实际上他们心里并不缺乏这样的强烈的打造自我品牌的意识,但他们同时在强调这样那样所面临的困难。诚然,他们所说的的确是中国中小企业,尤其是民营资本所面临的一些具体的困难。来自政策面,资金面的支持仍然没有充分向他们这些最有活力的群体倾斜;他们的脚步还很稚嫩,不少的企业还停留在到底能不能生存下去的基本问题上。对于他们而言,创建自己的出口品牌的确看似有点遥远。但我们不要忽视,他们依然不是没有成为未来出口品牌的可能,他们甚至有着大企业所不具备的优势和能量,关键在于他们是否发现了这些隐含着的机会,并敢于善于利用。 作为那些取得行业龙头地位的企业,他们拥有强大的生产制造能力,优良的技术水平,充分的融资渠道,所面对的往往也是强大的国外进口商。这些国外进口商资金实力雄厚,拥有着强大的销售渠道和被广为人知的成熟品牌,可以迅速把大宗货物分销出去。这些强大的优势使我们的行业龙头不得不依赖这些进口商已经建立的渠道,不敢在谈判桌上就品牌问题讨价还价。因为失去了这些重要客户,势必要影响自己产品的销量,从而影响自己的设备人员利用率,使企业陷入困境。所以很多大型企业选择靠大客户走量维持成本,从小客户手里要利润的经营模式。 而小企业则不然,他们生产能力有限,建厂时间短,没有行业老大哥那么多沉重的负担,所面对的也多数是和他们同样规模的中小进口商。这些进口商没有强大的分销渠道,在国内也没有建立起强大的品牌效应,所以在是否使用自己品牌的问题上就不会像大买家一样坚决。他们喜欢OEM,很大程度上是处于对商业机密的保护,不想让自己的客户和竞争对手知道自己的采购源头。很多时候,他们在合同中不会提出必须使用他们的标志,而给我们留下用自己品牌出口的空挡。 商业合作中的游戏规则就是只要在合同没有禁止的就可以做,就像李云龙一样,只要上边没有禁止我打鬼子,我打了,哪怕是私自调动部队,只要取得成功,就不算违反纪律。比如我们可以在包装箱的正面打上客户的公司名称,标志,在包装箱的侧面打上一个小号的我们的标志。我们甚至可以在正面打上公司为xx公司制造等等,或者干脆使用自己的品牌包装出口,用这些方式达到使用自己品牌出口的目的。总之,只要客户没有事先提出声明,我们都可以去做。这谈不上违反合同。有些时候我们企业会担心这样是不是引起客户的反感,会不会因此失去来之不易的订单。如果这样想,我们就永远跳不出成规给我们划定的圈子!作为一个出口商,我们要抓住一切可乘之机宣传自己,让越来越多的客户认识自己,了解自己。而这种动机是完全正当的,也是被广泛理解的。当我们抱着一种无所畏惧的心态,坚定的推广我们自己的品牌的时候,并为此不断探索付出的时候,我们就迈出了自己走向自我品牌创立的第一步。而如果永远担心这样的行为会得罪客户,失去订单的话,那么就永远走不出这个已经被别人画好的圈子,只能是固步自封。何况你怎么知道,你的客户就不能接受这样的行为呢?所以我们的中小出口商不要被自己的想象所吓倒,要敢于亮出品牌,宣传自己。而这样的行为也许会付出一些失去客户的代价,但从长远来看,会有越来越多的进口商通过你的出口包装上的名称品牌,认识你,了解你,从而带来更多的客户和商业机会,相比较而言,这种冒险无疑是值得的。 当然,创造一个广为国外消费者认可的品牌,无疑需要时间的积累,研发的创新,技术的进步,持之以恒的质量监管等等,非上述偶尔小打小闹就能够办到。而这些都需要我们的政府相关职能部门能够给我们的中小企业更多的关怀与支持,扩宽他们的融资渠道,使他们得以迅速做大做强,从而成为一个个具备一定的自主研发能力和强大品牌宣传能力的实力企业。这将是一个地区乃至一个国家民族的长远之道。而只有这样的具备自有出口品牌的企业越来越多,我们的民族才能在世界经济大潮中屹立于不败之地,实现从一个制造大国变成一个创造大国和品牌大国的伟大转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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