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鞋业门户网

 找回密码  立即注册
信息资讯 政策法规 协会资讯 产业聚合 福建鞋业 人才专区 福建童鞋 时尚鞋品 会员介绍 协会之窗 会客厅
福建鞋业门户网 门户 往期新闻 查看内容

鞋类产品出口退税率提高到15%_国内动态_信息资讯_福建鞋业门户网

2009-6-2 01:00| 发布者: admin| 查看: 103| 评论: 0

摘要: 财政部和国家税务总局联合发布财税2009年第88号《关于进一步提高部分商品出口退税率的通知》,这是我国为了促进出口平稳发展,又一次提高出口退税率。其中,4202旅行

财政部和国家税务总局联合发布财税2009年第88号《关于进一步提高部分商品出口退税率的通知》,这是我国为了促进出口平稳发展,又一次提高出口退税率。其中,4202旅行用品及箱包,6401-6405鞋、6406鞋靴零件及类似品,65069910皮革制帽、65069920毛皮制帽,94012010皮革或再生皮革面的机动车辆用坐具、94014010皮革或再生皮革面的能作床用的两用椅、94016110装皮革或再生皮革面软垫的木框架坐具、94017110装皮革或再生皮革面软垫的金属框架坐具等皮革产品出口退税率由13%上调到15%,自2009年6月1日起执行。具体执行时间,以“出口货物报关单(出口退税专用)”海关注明的出口日期为准。


鲜花

握手

雷人

路过

鸡蛋

最新评论

返回顶部